各县(市、区)宣传部、各县(市)社科联、各社科普及基地、各相关单位:
为全面贯彻落实《江苏省社会科学普及促进条例》,广泛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科普及,进一步加强社会文化资源的整合与利用,推进全市社科普及基地建设,根据《盐城市社会科学普及基地创建与管理办法》,近期拟组织申报一批市级社科普及基地。
一、申报条件
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单位可申报盐城市社科普及基地:
(一)文化场所(包括图书馆、博物馆、美术馆、艺术馆、纪念馆、文化馆、文艺演出场馆、文创基地等);
(二)历史、文化名胜、自然景区(包括各类文化主题公园等);
(三)教育场所(包括幼儿园、中小学、中专及职业院校、高等院校、党校、行政院校、有关培训基地等);
(四)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机构;
(五)其他有条件向公展示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,具备社会科学传播、普及、教育示范功能的部门和机构(包括媒体传播机构、城镇社区、街道、农村基层组织、企事业单位、社会团体等)。
社科普及基地采用单位自主申报、县(市、区)宣传部或社科联审核推荐、市社科联审核认定的方式进行。市直单位由主管部门审核推荐。市社科联按规定将对认定的社科普及基地进行业务指导,对社科普及活动实施项目化资助管理,并择优向省社科联推荐争创省级社科普及示范基地。
二、申报方式
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经主管部门同意提出申请,填写并报送《盐城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》一式两份。
三、认定程序
收到相关单位申报材料后,市社科联将认真核查和综合评估,经社科联党组研究后,对认定的社科普及基地向社会发布公示,并正式授牌。
申报材料报送截止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。联系人:高齐、张琴;联系电话:86662324;邮箱地址:ycsskl@163.com;报送地址:盐城市行政中心2324室。
附件:盐城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
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界联合会
2023年4月23日
附件_盐城市社科普及基地申报表.docx 22KB