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印发《盐城市“‘社科普及黄海讲坛”品牌建设与资助办法(试行)》的通知
市直各单位,各县(市、区)委宣传部、社科联,驻盐各大中专院校社科处,市各学会(研究会),省、市级各社科普及基地:
为传播社科知识、赓续盐城文脉、传承发展文化、促进守正创新,市社科联面向社会、面向基层、面向群众设立“社科普及黄海讲坛”,研究制定《盐城市“社科普及黄海讲坛”品牌建设与资助办法(试行)》。现将该办法印发你们,请遵照执行。
附件:盐城市“社科普及黄海讲坛”品牌建设与资助办法(试行)
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
2025年2月27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