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公布2024年度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立项名单及开展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
各县(市、区)科协、社科联,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、盐南高新区有关部门,市科协所属市级学会(协会)、市直科协,驻盐高校社科处,市社科联所属社团、社科普及基地,各有关单位:
根据市科协、市社科联《关于申报2024年度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的通知》(盐科协〔2024〕41号)精神,经单位申报、资格审查、专家评审、党组审定等程序,确定了2024年度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立项名单(详见附件)。为做好项目结项验收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验收范围
结项验收范围为上述公布的立项资助项目。
二、验收流程
1.材料提交。项目承担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结项材料。
2.专家评审。组织专家对项目进行验收评估,形成评审意见。
3.党组研究。将专家评审意见提请市科协、市社科联党组审议,确定结项项目及资助金额。
4.拨付经费。对公示无异议的评审结果,由市科协、市社科联联合行文公布,按程序办理经费拨付手续。
三、提交材料要求
1.《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结项申请书》(附件2)。
2.《承诺书》(附件3)。
3.支出凭证:
①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(附件4)及发票、付款记录等支出凭证复印件,并按照明细表顺序进行整理装订。
②支出内容是项目申报单位的实际支出,发票抬头应为项目申报单位名称,其他主办、承办、协办单位的支出不在此列。
③支出凭证要与明细表所列内容一一对应,对于无法提供发票的支出,需提供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。
④经费支出超过10万元的项目还需提供第三方出具的活动经费专项报告。
4.相关证明材料,活动通知方案、现场照片、签到表(复印件)、媒体报道截图以及相关活动成果证明材料。还需提供出席院士、知名专家、领导名单,国际性学术活动另附国外代表名单。
5.请将所有材料装订成册,一式两份。所有材料概不退还,请自留备份。同时提交《结项申请书》word 电子版材料,发送至指定邮箱。
四、有关要求
1.各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结项验收工作,全面总结项目实施情况,确保材料真实完整、数据准确无误。
2.请于3月21日前报送验收材料。逾期未报的,视为自动放弃结项验收,取消资助资格。
3.获准立项的项目申报书视为具有约束力的资助协议文本。
五、联系方式
1.市科协联系人:方大可,联系电话:86662426,联系地址:
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426室,电子邮箱:yckxxhb@126.com。
2.市社科联联系人:高齐,联系电话:86662324,联系地址:盐城市世纪大道21号2324室,电子邮箱:ycsskl@163.com。
附件:1.2024年度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立项名单
2.盐城市学术活动资助项目结项申请书
3.承诺书
4.项目经费支出明细表
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 盐城市哲学社会科学联合会
2025年3月12日
附件.docx 42KB